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院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机电工程系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机电工程系与各科室、辅导员、生管人员、班级、宿舍签定2009-2010学年度《机电工程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措施要求
1、实行科室负责人、辅导员、生管人员、班长、宿舍舍长负责制。科室负责人、辅导员、生管人员、班长、舍长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全面负责,定期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机电工程系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认识、领导、措施、工作”四到位。
3、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校产校舍、水电暖设备、教学仪器与设施、饮食、饮水、交通、防疫、防火、防水、防震、防盗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师生安全。
4、坚持不懈地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配合学院做好每学期组织一次的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演习。
5、坚持依法治教。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工商、司法、税务、学院保卫科等部门对学院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辅导员及生管人员应教育本系学生禁止出入学院附近的非法摊点、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营业场所。辅导员、生管人员、各班班长应禁止本系、本班学生涉足“黄、赌、毒”及私自下江河游泳。
6、各部门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7、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不负责任、有章不循、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8、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凡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要即刻报告机电工程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电工程系在2小时之内将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措施、处理结果上报学院。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二、检查考核
机电工程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公开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系负责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辅导员:(签字)
生管人员:(签字)
各班级班长:(签字)
各宿舍舍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