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的破坏形式通常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等三种,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
(1) 直接的爆炸作用。这是爆炸对周围设备、建筑和人群的直接作用,它直接的造成机械设备、装备、容器和建筑的毁坏和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碎片飞出,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危险,碎片击中人体则造成伤亡。
(2)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也称爆破作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以极高的速度膨胀,像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来的部分能量传给这个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爆炸影响而发生扰动,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成为冲击波。冲击波可以在周围环境中的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如金属、岩石、建筑材料、水、空气)中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这些介质产生破坏作用,造成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建筑物的毁坏和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产生振荡作用, 使物体因振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3) 造成火灾。可燃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一般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爆炸后最容易发生,正在进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炸坏,其炽热的碎片飞出,有可能点燃附近贮存的燃料或其他可燃物,引起火灾。爆炸物品爆炸后,气体产物的扩散,不足以牙起一般可燃物的燃烧,但是被炸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被破坏设备内部逸出的可燃物气体呀可燃液体蒸汽点燃,也可能将其他易燃物质点燃,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