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挂牌施工。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规范设置施工铭牌、文明施工告示牌和文明施工承诺牌。
2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设置明显有效的分隔设施。在市区的道路施工现场应使用统一、整齐连续的2.5m高度彩钢板的安全围护设施或(LL--98路栏)和交通标志。
3 施工现场应按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要求,规范设置职工生活区的“五小”设施,并制定生活区卫生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 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应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距作业基准面2m以上作业,应设防护栏杆、挡板和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7 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等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
8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的两侧应设安全落杆,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告示牌。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