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班组。
3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我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职责
4.1我厂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科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综合科、安全科、技术质检科、班组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周对我厂进行一次检查。
4.2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班组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消防员等组成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4.2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2由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整改情况由班组长向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4.5我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4.6安全科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我厂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控制程序
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b.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c.按照维修工艺、设备、电气、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办公及维修车间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d.检查我厂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e.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2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我厂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a.综合性检查:即对我厂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b.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c.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我厂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d.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压力气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3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a.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b.我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c.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d.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4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处。
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两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长。
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或班组,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8我厂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a.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b.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厂长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c.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安全科的检查、验收、认可。
d.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