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
责 任 方:机电科
签订日期:2012年12月28日
2012年度温家塔煤矿与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的生产方针,构筑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切实理顺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立职工安全主体地位,实现职责层层分解。根据公司考核办法,鉴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三违累计月度不超过3人次,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保证煤矿的正常生产,完成煤矿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要求及安全职责
1、主管领导负责抓好各技术岗位定人定岗培训、考核及全年不间断的技能学习,必须严要求、细管理,杜绝任何违章操作行为。
2、配合煤矿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特殊环节重要时段的各项活动。
3、井上下各要害场所管理达标,人员齐全,遵章守纪,操作规范,坚守岗位,责任心强,杜绝任何三违行为,各项记录齐全,内容真实准确,坚持先检查后操作原则,严禁带故障运行。
4、坚持在用设备巡回维修、检查制度,重大隐患立即汇报处理,确保煤矿所有设备防爆完好、良性运行。
5、严格、认真管好全煤矿所有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月)严禁不完好、不防爆设备入井。
6、强化矿灯、自救器管理,发放室工作达标,发现损坏,查实及时处理,严禁发放失爆、充电不足和外壳严重变形的矿灯及失效自救器,做好自救器定期校验及按要求发放工作。
7、严格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煤矿所有机电场所和设备、管路、缆线等。
8、组织好煤矿电钳工的素质培训教育。
9、强化对施工区队的监管,对工作不达标、违反机电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煤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不徇私情。
三、安全奖罚
(一)安全奖励
本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月”等特殊环节重要时段期间,当月内无轻伤及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事故,在公司及煤矿每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达到一级标准,煤矿额外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安全处罚
1、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不达标的科室,煤矿给予2000元的处罚。
2、出现轻伤一人次处罚科室第一责任人1000元; 出现重伤一人次处罚科室第一责任人2000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3、“三违”人员,除按照安全奖罚办法考核外,每出现严重“三违”一人次,将在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每月考核中追扣5分;干部违章一人次追扣10分。
四、本责任状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煤矿矿长:
科室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公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