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项目总工程师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对桩基(含挖孔桩等)、基坑、装吊、填方、挖方、水上、水下、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爆破作业等主要分项工程或工序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
2、组织并参加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
5、解决复杂工作(如装吊起重、高空作业、爆破作业、交叉作业等)中的施工安全技术问题。
6、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特殊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总工程师报告,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7、对因安全技术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愿意接受有关处罚;对项目总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