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由:
1031综采工作面即将进入回收阶段,需将1031运输顺槽设备列车进行回收,为确该回收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措施:
1.为保证采煤机拆卸、运输期间安全,特成立如下小组:
施工负责人:当班跟班队长。
安全负责人:当班班长。
成员:技术员、施工人员、当班安检员、瓦检员等。
职责:施工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进行协调指挥。
安全负责人负责采煤机拆卸及运输期间的安全工作。
技术员负责本措施的编写、报批及贯彻。
安检员队现场及沿途巷道内瓦斯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存档。
3.施工日期:2013年10月15日到2013年10月17日。
三、技术要求:
1.设备列车回收路线:1031运输顺槽→1031综采工作面→1031回风顺槽→1580轨道石门→副斜井→地面。
2.回收设备列车工程量:共计14个车。
3.设备列车从皮带机尾经机头方向逐辆进行回收,从被回收点至采面下出口采用轨道运输,采面上用焊船进行运输。
4.利用绞车将设备列车拉至1031综采工作面下出口,再利用焊船将设备列车运至综采工作面上出口。
5.起吊大件时,必须检查附近顶板情况,葫芦必须拴挂在牢固可靠的锚杆或锚索上。
6.拴挂葫芦时,必须牢固可靠,操作时有专人观山。
7.搬运大件时,必须前后呼应,步调一致。
8.大件装车不能超宽、超高,并且用钢丝绳捆好,封车必须牢固,经现场负责人或安检员确认安全方可外运。
9.运输路线上,各部绞车使用必须按照其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否则严禁使用绞车。
(2)、在提放车前,绞车司机必须用“手指口述法”对绞车及开关附近的支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和确认,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严禁提放车。
(3)、必须使用声光双向电铃信号装置(或者防爆对讲机),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提放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一次长铃--停车;连续两次铃--提车;连续三次铃--放车;连续四次铃--慢提;连续五次铃--慢放;连续乱铃--掉道或其它事故。禁止用“口喊”、“晃灯”或其它方法代替信号。
(4)、每个小班的绞车司机在提放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掉道,绞车连接器是否插好,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地点,绞车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只有在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才允许发出提放车信号,并且信号发令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打点。
(5)、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6)、每次只能提放一个车,严禁多挂车;
(7)、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绞车连接器或违章使用不合格的连接器。
(8)、每次提放车前,必须先对绳头进行检查,绳卡要齐全紧固,首尾绳头不得颠倒使用,严禁不挂尾绳进行提放车。
(9)、每次提放车前,必须有专人检查所提物件是否捆绑牢固可靠。
(10)、钢丝绳绳头采用插接型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11)、绞车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须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锁死,悬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
(12)、绞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及打结不开;安全设施和信号不全、不明不开;物件超重不开;巷道支护危及运行安全不开。
(13)、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按规定使用,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得有爬绳、咬绳、跳绳现象。
(14)、绞车运行前,必须对轨道进行检查,轨道范围内不得有杂物,轨道必须完好,不得有浮枕。
(15)、严禁不带电提放车,严禁放飞车。
(16)、绞车司机每提放一次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对绞车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如果钢丝绳的断丝面积与合格钢丝绳的总断面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绞车,更换合格的新绳后方可使用。
(17)、电气设备周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提放车,应立即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进行处理。
(18)、严禁在无风和微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9)、必须设专人站岗截人,提放车前必须做好站岗截人工作,提放车期间严禁人员通行。每提一架都必须向调度汇报清楚并做好记录。
(20)、绞车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10、运输及行走路线上,必须有专人巡视巷道,排除隐患,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输工作。
11、本措施与《1031综采工作面(外段)回收作业规程》、《1031综采工作面(外段)回收、安装使用绞车安全技术措施(系列)》配合使用。
三、安全措施
1.设备列车回收前,必须将设备列车所有带电设备电源及电缆拆除,严禁带电拉运设备列车。
2.拆下的电缆必须整齐的盘放在电缆车上,必须保护好电缆车上的电缆,防止在拉运过程中被损坏。
3.电气设备拆除电源及电缆后,必须将其设备恢复,防止缺件不完好。
4.所有设备列车设备拉运前,必须拆开其平板车间连接件,一次只允许拉运1个平板车,移变一次只允许拉运1台。
5.拆运过程中,两人或多人抬运时,必须保持步调一致,同起同落,防止伤人。
6.需要起吊时,必须检查好起吊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检查起吊点的牢固可靠性,起吊点周围安全无隐患方可起吊。
7.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身体部位置于重物下方或重物倾斜方向,防止重物滑落伤人。
8.动用绞车时,严格按照该绞车专用措施执行。
9.整个作业过程,必须保证后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撤散人员。
10.作业地点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以及经安检员、瓦检员检查该段巷道内无任何有害气体后,人员才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