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搞好我矿2012年国庆节后恢复生产工作,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矿节后复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下。
一、复产前矿上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组织到位。
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如下:
矿 长:王 伟
生产副矿长:谢志举
安全副矿长:李治美
机电副矿长:战庆勇
总 工 程师:李德凡
副总工程师:杨湘君、梁成业
工程技术人员:袁明生、杜 瑜、李世豪
安全员: 周清念、江浦松、郭少友、杨 勋、钟继亮、李本祥、龙生鱼、喻 松、骆部强
瓦检员:黄金贵、王正明、刘银贵、王国才、王叶堂、吴林宇、肖体刚、贾永学
电钳工: 杨 华、叶天才、王廷会、张兴平、向成军、涂星海、吴 刚、李明兴、谢 念、钱明昌、王启银、张学强
绞车工:谢治忠、何其丽、杨胜勇、张其菊、何育华、付成明、彭永红
爆破工:雷祖林、候正应、刘应发、雷强勇、陈德荣、沈立超、沈博、王叶堂
瓦斯监测监控员: 熊萍、程文川、胡兴霞
通防工:史洪吉、冷玉明、蔡在江、赵景忠、梁德高、唐胜、吴学云、付兴文、熊发顺、王国才、唐德均、李昌平、游龙江
二、复产前,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20-72小时的煤矿安全知识以及法律、法规、条律学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2012年10月9日,讲课人:杨湘君
内容:煤矿生产安全知识学习
第一讲:入井须知
第二讲:一通三防
第三讲:井下防治水
第四讲:井下爆破安全
2012年10月10日,讲课入:王 伟
内容:煤矿有关法律、法规、条律知识了解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
3、《煤炭法》;
4、《贵州省煤矿安全监擦条例》;
5、本矿安全生产的一些规章制度学习。
2012年10月11日,讲课人:李德凡
内容:矿井生产概况
1、开拓方式
2、生产系统及采煤方法
2012年10月12日,讲课人:袁明生
内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学习
1、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学习;
2、井下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学习。
2012年 10月13日 上午:讲课人:梁成业
1、机电运输安全知识
2012年 10月14日: 李治美
1、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2年 10月15日:王瑞田
1、防治煤与瓦斯防突规定
2、考试
三、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完善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1、建立以法人代表和主管矿长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安检部、通风部、生技术部、机运部、掘进队,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2、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加强对矿井 “一通三防”的管理。
3、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星期对全矿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
4、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搞好矿井水预测预报工作和探放水工作,以及雨季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
5、成立防突管理机构,配置足够的防突人员和防突设备,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6、及时编制修改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搞好煤矿事故救援工作。
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各种方针政策和措施、方案能及时落到实处。
(二)积极与当地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确保受灾后,急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为职工签定“遇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无后顾之忧。
(四)与矿上工作人员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劳动合同,确保生产安全。
(五)按要求配齐配足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必须有效,到期必须换证或送去复训。
(六)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培训72小时,老工人上岗前必须培训20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人必须在老工人的监护下工作三个月方可独立工作),实行全员挂牌上岗。
四、成立节后复工自查自纠整改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进行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经矿研究决定成立节后复工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伟 (矿 长)
副组长:李德凡(总工程师)
李治美(安全副矿长)
谢志举(生产副矿长)
战庆勇(机电副矿长)
成 员:杨湘君、梁成业、袁明生、杜 瑜、王瑞田、
谢志举、蒋春常
2012年10月7日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对全井上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以下隐患需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