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包括以下几种:(1)公路(2)城市道路(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4)广场(5)公共停车场。
2.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安全行车速度:是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达到的行驶速度。
5.限制车速:是指从安全的角度,限制公路某一路段上车辆的最高行驶车速。
6.道路运输管理遵循的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驶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b.公开原则。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行政法律制度上的公开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c.便民原则。所谓便民,就是在道路运输管理过程中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廉价、便捷、迅速地提供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有关情况,为当事人申请并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开展道路运输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7.超载:是指违反有关规定,超过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运输。超限:是指装载货物违反规定的货物体积要求(即长、宽、高要求)。
8.超载和超限对安全的影响:(1)轮胎负荷过大,爆胎现象时有发生(2)发动机容易发生过热现象(3)转弯时离心力加大,使车辆失去重心,易发生侧翻(4)钢板弹簧超负荷受压,超过弹性极限,失去弹性,产生断裂,甚至使车轴断裂(5)制动距离加大;下长坡时更易使制动片过热,导致制动失灵(6)转向沉重,甚至使转向系统失灵。另外,车轴负荷过大,容易压坏路面、桥面,导致路桥损坏严重。
9.如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机制3)制定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并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5)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6)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7)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
10.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1.运送强制义务2.安全运送义务3.及时运送义务4.告知义务5.对旅客救助义务
11.零担货物运输业开业的安全条件:
1.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的安全条件
零担货物运输,大多数属于普通货物运输,即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运输。
凡申请从事营业 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业户,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申请个人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人员。(2)申请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应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服务对象。(3)有相对稳定的驾驶人员和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机务、业务等岗位人员。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等岗位上,应至少分别有1名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聘用的驾驶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协议。(4)有证照齐全的达到二级及以上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货运车辆。(5)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其金额不得低于车辆原值的5%,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6)单车经营的业户必须具有不低于5万元资金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保证,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担保。(7)有与其车辆数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固定停车场地,租赁、借用的应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协议合同,每辆车停车面积不少于车辆投影面积的1.5倍。(8)申请人k8凯发为企业的,应具有企业章程,有企业的法人代表,有健全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机构。
2.零担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的安全条件
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的开业安全条件外,按交通部发布的《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使用封闭式专用货车或封闭式专用设备,车身喷涂“零担货运”标志,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二级以上。(2)经营省内零担货运需有5辆(25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跨省经营需有10辆(50个吨位)以上零担货运车辆;国际零担货运按双边运输协议办理。(3)业主、驾驶员、企业个人均须持有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必须具备安全行驶2年以上或安全行驶5万km以上的驾驶经历。
12.集装箱货物运输业户开业的安全条件
根据《浙江省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开业安全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1)具有货运四级企业以上的经营资质;(2)有与经营规模和服务对象相适应的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及通信设备、箱体检查设备;(3)有固定的营运场所,停车场地应与企业拥有车辆数相适应,停车场地不得少于2000m2;(4)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5)集装箱专用车辆,其中核定载质量不足15t的车辆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集装箱车辆总数的30%。挂车吨位在20t(含20t)以上的,主车的牵引力应大于或等于206kw;挂车吨位在15t(含15t)以上的,主车牵引力应大于或等 于162kw。
13.危险货物的性质有:(1)具有易燃、易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
14.危险货物的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自燃或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5.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经营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2)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卡”。(3)运输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其配装应按“危险货物配装表”规定的要求执行。(4)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厢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应按《车辆清洁消毒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洁消毒处理。(6)运输危险废品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7)运输医疗废物时,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示的专业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8)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危险货物,应按有关规定执行。(9)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10)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11)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16.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内容(措施):(1)认真科学地搞好驾驶员的聘用工作。(2)研究驾驶员的心理、生理特性,定期进行职业性检查,保证新上岗驾驶员和在职驾驶员都具有健康的心理、生理素质,并运用生物节律等现代科技知识指导行车安全。(3)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安全技术和相关知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工作。(4)组织对驾驶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和上岗证管理等工作。(5)组织对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好驾驶员的审
验工作。(6)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好驾驶员的违章、肇事处理工作,并注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维护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整改措施。(7)管理好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档案,并做好违章、肇事的统计工作。(8)负责办理驾驶证的领、换、补发业务和考证、增驾等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活动月”活动,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推广安全驾驶技术,积极搞好安全竞赛活动。(10)研究驾驶员的作息时间制度、膳食结构、劳动保健等问题,搞好驾驶员的生活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家属工作,积极开展“贤内助”活动,支持驾驶员的工作。(11)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驾驶员安全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去。
17.安全评价的定义:安全评价又称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称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或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8.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高速公路安全行驶方法
一、进入高速公路前的准备和维护
1、准备 驾驶员应根据任务、时间、地点、位置,制定好合理路线,确定最佳驶入口和驶出口;熟悉沿途交通情况,如交通流量大小、沿途加油、停车、维修等服务设施分布等等,安排好出发时间和中途休息点。
2、检查和维护
①转向系统,特别是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球销不得松旷。
②制动系统,不得漏油、缺油或漏气,能安全有效地减速和停车。
③信号、照明装置工作是否正常,雾天要检查前后防雾灯。
④确认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足够。
⑤检查风扇皮带松紧度及有无破损。
⑥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面是否完好无损,胎纹中是否有杂质等。
⑦各部位紧固件是否正常,螺栓、螺帽是否完好。
⑧是否随车携带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
二、驶入高速公路
1、进口。驶入进口前应选择好自己的行驶方向。
2、匝道行驶。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大多都是用匝道连接,匝道一般都是曲线状并有坡度,匝道行驶时要严格遵守限速标志行驶,一般是30~40公里,前后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加速车道行驶。进入加速车道后,开左转向灯,尽快把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提高车速时间越短越好,提
速时间短,驶入行车干道的机会就多。在加速车道上应与前车保留一个能够充分加速的行车距离,万一前车停车堵住去路或车道上车辆连续不断行驶时,可在加速车道上等候,以利于再次完成提速操作。
4、驶入干道,汇进车流。车辆在加速车道上充分提速后,必须在加速行道上行驶一半以上再平滑地汇入行车道,驶入时机一般选择行车道前后车辆行车距离的前1/3处。如果车道上汽车似车队状况行驶时,或从头车前方或从车队全部通过后从其后面驶入。驶入行车道后,应及时调整好与前车的行车距离。如果是在同行有三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必须根据车型和设计最高时速变更到相适应的车道行驶,但必须逐条变更,绝对不能斜向行驶,一步到位。
三、高速公路干道上行驶
1、严格控制速度。严格按照《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速度行驶:《办法》中的最高、最低时速是指通常行驶条件下的适合的行驶速度,如果遇到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以安全驾驶第一,相应减慢车速。
2、保持安全的行驶间距。遇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在减慢车速的同时,行车间距应大于时速数值的1.5—2倍以上。在高速公路上每间隔一段距离,都设置了车辆确认标志和标线,以帮助驾驶员正确认行车间距,确认标志和标线分别有前方200米、150米、100米、50米;分别按直线段长度设置。目前,国外大都采用“2秒”钟的行驶间距,即以当时的速度行驶2秒钟的距离作为行驶间距,目的是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提高通行能力。
3、正确超车。超车时,首先观察后视镜,同时侧头观察左方,确认是否有超车,同时观察前方行车状况,确保没有危险时,开左转向灯,距前方50M处开始慢慢转方向,进入超车道,关闭转向灯。超车后,开右转向灯,观察后视镜看不到被超车或者距被超车70M以上时,小幅度向右转方向,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超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高速公路行车应尽量少超车。确需超车的,应选择在直线道路上进行,对弯道、坡道和能见度差的情况,避免超车,严禁占用路肩、紧急停车带超车。
②超车时应集中精力,干脆利落,避免拖泥带水,延长时间。
③左侧超车的原则,不准右侧超车,三车道以上的,只准借用左侧相邻的车道超车。
④接近高速公路出入口处应避免超车,当“公路情报板”或交警部门发出前方有交通情况的信息时,不准超车。
⑤超车后及时驶回原车道,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是一种干扰行车秩序的严重违章行为。
⑥在超车过程中,一
般200M以内有车时,应采用连续超车方法,以避免变更车道带来危险。
4、严格实行分道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按照《办法》第14条的规定分道行驶,尽量少变更车道,确需变更车道的,方法同超车。
5、应急措施。突然发现前方发生车祸时,一定要沉着、冷静、用点刹迅速降低车速;一是防止急刹发生侧滑,二是能使刹车灯闪烁,便于后车能及时发现前车紧急减速而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小角度转方向驶向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防止追尾事故,切忌猛打方向,猛踩制动,否则会发生侧滑撞车或撞向护栏。
6、心理调节。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员应学会心理调节。
合理分配注意力,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一点,应该有意识地注意周围环境,接受周围环境的刺激,始终保证有清醒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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