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在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安全和技术人员在场监护。 2.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其附近。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6.1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6.2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应符合标准。 6.3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6.4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5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后,方可作业。 10.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运转后,再转向另外一方。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2.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作业后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6.塔机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上一篇: 工程施工模式机械作业安全管理
下一篇: 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点击下载本页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