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稳定,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文明发展,自2002年起国家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施工建设的安全施工原则,对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既是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学习的一项内容,同样笔者认为这也应该是工程施工监理所需学习的一项重要课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监理所起到了监督、控制和管理的关键性作用,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监理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原因有以下几点:1.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视力度不足,没有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摆在一个明确的地位上;2、建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违规施工等现象出现埋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施工方带来经济和名誉损失,也会给业主项目建设计划,工期,甚至经营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 虽然,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没有明确监理应对施工安全进行监控管理,目前出台的国家法律也未明确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没有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做保障,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就会大打折扣,从而无法保证质量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敬请专家和同仁批评指正。 ??? 1 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 ??? 首先,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 2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职责(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监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对项目监理部和员工内部考核一种依据,是监理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满足市场需要,树立品牌形象,造就高素质全能型监理人才的一种方法。至于监理介入的程度、范围,监理的相关收费是否应作调整,发生事故后的连带责任等问题,也需深入探讨,因牵扯的面太大,在此不便赘言)。 ???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应指导性工作,包括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核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经常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生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等。 ??? (2)监理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进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时进行协调,落实安全质保体系相关内容,认真督促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各项防护措施、设备使用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总监。 ??? (3)监理员:根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反馈,并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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