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