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系统和安全系统这两个对象。事故系统包含人(人因)、机(机器)、环(环境)、管(管理)四要素;而安全系统则由人、物(设备安全性)、能量(能量的有效控制)、信息(管理效能的发挥)等四要素构成。从这两个系统的要求中可以看出,要搞好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人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决定因素。通过这几年频发的建筑安全事故我们不难看出:人的安全意识的薄弱正是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安全意识的薄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直接管企业,企业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依赖政府,安全管理工作表现为“政府、上级部门要我安全”;在市场经济中,政企分开,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模式,在大大小小会议上讨论最多的往往是经营、效益和利润,安全管理搁置一旁,无形中被放松了,更不考虑安全管理的隐性效益和安全事故给企业将带来什么负面影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之风盛行。
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有些企业在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片面追求机构精简、人员压缩,出现兼并甚至撤销安全管理机构、裁减或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从而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力量。而且,绝大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廖廖无几,甚至为了照顾关系安排做安全管理工作,导致安全管理严重滑坡。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完善。
勿庸置疑,大部分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有的企业与下面名项目部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具体指标。可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却出现了“真空”段。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忽视完善规章措施,尤其在用工管理、机械检测、持证上岗方面的规章、措施相当薄弱,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安全工作要走规范化的道路,强大的制度是保证,企业领导要充分发动第一线工作人员对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群众的观点,有了完善的措施,就要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
四、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这主要是指中小型企业及个别国有企业。大家都知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检查与教育、场地与设施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有的企业及项目部连最起码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制度都没有,怎能搞好安全生产?怎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的落后还表现在基础管理上的薄弱: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做到分部分项;班组无安全活动;安全生产十本台帐不齐全、不规范甚至个别现场十本台帐都不具备,无任何记录;管理人员都不知道“一标准三规范”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