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安全问题正越来越多的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在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特别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需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然而,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当中,各类施工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出现,给社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这类伤害与损失,就成为我们需要急切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中认识到,要搞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首要的前提与任务,就是要不断地警钟长鸣,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心中的的安全防范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包括认识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从意识的能动性而言,它能够指导人们的行动,使人们的行动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因此,意识的存在会对事物发展进程起到巨大的促进或阻碍作用。而在工程施工当中,各类安全隐患较多,事故的发生后果严重。所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以“预防为主” 经常性警钟长鸣的方针进行,即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需要及时提醒、发现、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不能坐等事故的发生,再就事论事的进行认识、教育。
也就是说,在工程施工当中,是要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常性警钟长鸣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如何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都具有对施工安全的自觉能动性,就变的尤为重要。
而安全意识的形成,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与方法的,对此应当从三个层面去落实。
一、是制定安全规则,并对安全规则进行感性上的认知,这是安全意识形成的第一个层面。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经常性警钟长鸣,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违章处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大家按照规章、规则执行和操作,从根本上对安全意识进行强化认识。
对于这一层面,我们需要从基础抓起,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同时抓起,切实做好三个方面:
①? 在安全施工管理中,必须针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现状,全面地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警钟长鸣,从而保证对施工人员的行为制约;
②? 必须系统地、细致地做出各种工序的安全交底与安排,保证施工人员及设备、财产的安全;
③? 重视做好安全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在施工人员中全面确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而在强化对规则的认知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层面的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对所有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推出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各类管理制度与规定规程,坚决执行与遵守各项协议,真正将管理行为落在实处。通过对安全意识的强化认识,使全体人员从感性上对安全规则得到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