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悬挑脚手架选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 mm。
2、选用的型钢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锈蚀或变形严重、有裂缝的型钢。
3 、拉索式悬挑脚手架所用的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断丝严重、断丝局部聚集、绳股断裂;
(2)内、外部磨损或腐蚀的;
(3)绳股挤出、钢丝挤出、扭结、弯折、压扁等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和螺栓损坏的,不得使用。
5、斜撑式悬挑脚手架的斜撑梁不得锈蚀、变形严重、开裂。
6、预埋钢筋扣环和拉环应采用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具体规格由方案计算确定。
7、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等其他材料的材质,按照落地式脚手架的条文规定。
二、悬挑梁设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悬挑梁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形式,固定在建筑梁板混凝土结构上,水平锚固段应大于悬挑段的1.25倍,与建筑物连接可靠。
2、悬挑梁和建筑物的固定可采用两道及以上预埋U型圆钢或螺栓扣环,两道预埋的扣环应设置在悬挑梁的端部。预埋U型拉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
3、采用预埋U型圆钢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楔从两不同方向楔紧,并固定。采用预埋U型螺栓扣环的,应在悬挑梁调整好位置后用铁质压板双螺母固定,螺栓丝口外露不应少于3扣。
4、悬挑脚手架的拉索柔性材料仅作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悬挑结构的受力构件。
5、拉索的预埋U圆钢拉环宜预埋在建筑物梁底或梁侧。U型圆钢拉环预埋处的混凝土应达到拆模条件时方可悬拉拉索。
6、预埋U型圆钢扣环、拉环埋入混凝土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主筋上。
三、悬挑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悬挑脚手架每段搭设高度不宜大于18m。
2、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型钢连接应有固定措施,防止滑移。
3、悬挑架步距不应大于1.8m。立杆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5m。
4、悬挑脚手架的底层和建筑物的间隙必须封闭防护严密,以防坠物。
5、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间距水平方向不应大于6m,垂直方向不应大于4m。
6、悬挑脚手架在下列部位应采取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7、悬挑脚手架的其他搭设要求,按照落地式脚手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