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2交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秉公办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对进场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分长期、临时两种)。
4长期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必须是现场各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辆;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机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审核,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3)每办理一个长期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车辆退场时交回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5 临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入场活动不足七天的机动车辆,可在入场前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2)驾驶员进行登记后,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
(3)车辆退场时,驾驶员交回临时车辆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6 进入现场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和指挥。
7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各种证照齐全,外观整洁,装备完好。
8现场车速限制:
(1)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骑自行车人员应下车推行。
(2)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现场的道路需要截断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负责总平面管理)审批。截断处要有明显的标识,夜间要有信号灯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时修复。
10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设置交通标志。
1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对雇佣的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清退。
12 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