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项目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规范安全资料的整理,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原则。
二、管理职能
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
2、项目的技术、施工、材料、机电、劳资、保卫、后勤等有关人员须按时提供相关安全资料。
3、项目施工完工后,安全资料交由公司安全部门保管。
三、资料内容
1、资料分类: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机械、施工机具。
2、文字要求:所有资料的手写文字应书写整洁、规范、文字内容简练、针对性;纸张大小一般采用A4纸。
3、资料应装订整齐。
四、资料保管
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埋办法、贡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管理体系、项目特殊作业人员。
3、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
4、安全检查、工伤事故、工作记录。
5、文明施工。
6、模板工程。
7、基坑支护。
8、"三宝""四口"防护、安全标志。
9、施工用电、施工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