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建筑工人3893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决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如2001年建筑企业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个数近80万个,施工面积18.8亿m2,单位工程竣工个数超过50万个,竣工面积9.8亿㎡。同时,我国建筑业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基本呈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形势还是比较严峻,见图1。
虽然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比以前有大幅度的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然而,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所限,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有关行业、专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交叉;在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政府职能的改革方面,还未顺应市场经济制度,还存在政企不分等问题,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成效还未形成直接关联;管理手段单调,资源缺乏;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以及没有激励社会力量投入安全管理的机制等。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式的发展,并没有及时跟上国家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迅速变化的步伐。很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管理方法和政府机构体系,虽然已经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建设工程安全问题,但是仍然广泛存在,阻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高。
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制约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1.法律法规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内容包括综合类、安全卫生类、伤亡事故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及检测检验类等。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两个法律文件分别于1994年7月5日和1992年11月7日颁布实施。与此同时,国家还制订、颁布了100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法规和标准,初步构成了我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体系,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疑将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但必须承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等问题。
2.政府监管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人员素质方面
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低下,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产业。目前,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有3893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5%。目前建筑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3137万人,占全行业职工总数的80.58%,占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总数近1/3。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不仅是完成大规模施工任务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行业整体素质低体现在,一是在这30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肋.58%,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据有关方面统计,农民工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只有74万人。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技术人员仅占5.3%,管理人员仅占4.9%。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
4.安全技术方面
建筑业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近年来,科学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和施工危险性大的工程增多,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一大批高、大、精、尖工程的出现,都使施工难度、危险性增大。如: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奥运会场馆工程、上海卢浦大桥等,安全技术亟待提高。
5.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成分及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单位的经济成份、组织形式、承包方式由国有、集体经济成份,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另外,建设工程投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工程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国家财政,政府是投资主体,随着改革的深化,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各类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大量增加,企业总量、就业、各类运输工具等大量增加以及农民工和非法劳工大量地增加,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的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加之当前各级机构改革使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发生较大变化,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甚至取消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致使安全生产监督力量更加薄弱。
6.安全教育方面
高等教育中与建筑安全有关的技术教育和安全系统工程专业学科很少。建筑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较差,工人受到的安全培训非常少。
7.个人安全防护
建筑业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落后,质量低劣,配备严重不足。几乎没有任何工地配备安全鞋、安全眼镜和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
8.建筑安全危险预测和评估
预防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的事故,是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目前缺乏建筑安全危险的预测和评估机制。
9.“诚伯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
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运用市场信誉杠杆,建立发育的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进入清出脱节,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已纳入保险的工程项目比较很低,不适应建立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