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碴作业安全规定
⑴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⑵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转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迹象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⑶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⑷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
⑸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⑹装碴高度不得超出车厢上口。
⑺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设置专人收放。
2、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⑴一般要求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②装运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运载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
③运输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⑵有轨运输
①行车速度与列车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牵引方式 最大行车速度(km/h) 列车间距(m)
洞外与成洞地段 洞内施工地段
机动车牵引15 5 >60
②机动车牵引运输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需司机离开时,应切断电源,拧紧车闸,开亮车灯。
③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④专用运人车辆,每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是否正常;列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乘车人员听从司机指挥,所携带的工具和物件不得伸出车外;列车运行中尚未停稳前人员不得上下;机车和车辆之间严禁搭人;车辆不得超员行驶。
⑤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得小于50cm,高度不大于100cm,并应堆码稳定。
⑶无轨运输
①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无轨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②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③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④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⑤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80cm处设置挡木。危险倒车卸碴场应派专人指挥,以防车辆倒车卸碴时陷车或翻车。
⑥洞内倒车或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或有专人指挥。
⑦车辆接近或通过洞口、横洞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时,司机必须减速并鸣笛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