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安全工作现场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3.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可进行作业。
5.安全员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备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
6.施工工机具的管理和保养,要执行“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保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机械设备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7.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制度,禁止吸烟,并配备灭火器。
8.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时间不许喝酒,玩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9.高压试验应设围栏及警示牌“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设专人看管。
10.电气设备吊运应查明吊运路径及通道,制定吊运方案,清除路障,听从专人指挥,将设备吊运到指定位置。
11.现场所需用电,需经甲方同意,由总包方提供并连接。
1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接电断电应由专人负责。
13.临时用电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14.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 的标志。
15.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控制开关应设过流、漏电两级保护。
16.电焊机、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7.使用焊接设备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二次线宜采用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
18.电焊机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并装有安全保护罩。
19.乙炔、氧气瓶应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严禁非焊接专职人员进行电、气焊施工,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使用台钻或手持电动工具时不准戴手套,不许用手直接清除金属屑。在夹层或沟道及密封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21.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规程的培训及监督。凡是不了解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的员工不得进场作业。
22.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实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警示牌及安全标志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3.依据现场调查情况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严格按照变电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执行“四制四措”
24.安全施工是按时交工的最重要保证。订立现场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员负责监督,坚决制止蛮干、乱干、单纯求快的错误做法.坚决制止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