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方针目标
1.1.1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河北省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市建委、劳动局发布的《河北省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1.2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零死亡事故目标,控制重伤事故在0.5‰以下。
1.2 组织管理
1.2.1 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见附图11-1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1.2.2 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3--5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队员需佩带统一的"安全纠察"臂章,享有项目经理特许权,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2.3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1.2.4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开展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活动。直接负责指导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月和安全周活动。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作业班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组员的自保能力;认真落实施工员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
安全科: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对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安全交底开展、落实情况并做记录;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不违章指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技术科:熟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和参加讨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协助技术领导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各种安全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操作者: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1.2.5施工安全监督体系
公司生产科和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抽查和实施监督。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和实行监管。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