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依据《质量标准化达标》打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根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
1、日常检查:区管技人员和各班组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2、定期检查:由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时要事先编好检查表,逐项检查,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限改通知书。
3、专项检查:由各专业副职负责组织,例如:顶板、机电、辅助运输等,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季节性检查:根据矿下达文件,组织在暑季、汛期、冬季及节假日进行检查。
5、临时性检查:由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组织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工班(队)长
查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查思想
(1)查各工班(队)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心。
(2)查职工的安全意识
(3)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深入人心。
3、查管理
(1)查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受否健全和落实。
(2)查日常记录能否坚持。
4、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2)查生产文明情况以及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5、查纪律
(1)查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的遵守情况。
(1)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
四、安全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500元/项;
(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奖励200元/次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元/次。
(4)对抢险救灾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00元/人。
(5)积极参加公司、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获奖的,按活动方案标准进行奖励。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500元/人。
(7)被评为省、地、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分别奖励500、300、200元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安全处罚标准
1、安全管理方面
(1)班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班组绩效奖金1000元,班(队)长200元。
(2)单项工程开工三天内,现场文明生产未达标的,考核200元/项。
(3)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对责任制未按时完成的,考核200元/次
(4)工程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处罚1000元/项。
(5)未按时参加公司、单位组织各项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6)未按时填写相关资料或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处罚200元/次。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9)设备使用过程中无设备运行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的,处罚200元/次。
(11)未按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对预案进行培训演练的,处罚200元/项。
(12)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班(队)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
(13)在矿安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加倍处罚。
(14)在省、地、市检查中受到处罚的班组,分别考核奖金5000、3000、2000元。
2、安全违章
(1)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不达标的,考核200/项;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处罚200元/人;
(3)班组长现场违章指挥的,处罚500元/人;
(5)现场违章使用机电设备,处罚1000元/次;
(7)未持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8)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安全员未按要求对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未实施现场监护的,处罚500元/次。
(9)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设置材料标识牌的;处罚200元/处。
(10)其他违章作业,按“三违”规定标准处罚。
3、安全隐患
(1)现场出现顶板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2)现场出现辅助运输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3)现场出现机电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视隐患大小处罚1000-5000元/处。
(4)现场灭火器材丢失或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发现、处理,处罚500元/处;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未按要求悬挂的,处罚500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