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主持劳动保护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规划、重大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实施。
三、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四、积极推广技术革新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且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六、参加、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七、组织职工进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要确保安全。
八、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到位和使用。
九、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十、结合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和阶段性企业的生产重点,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竞赛、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