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人人知晓。
三、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四、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七、每月定期召开专职安全员的例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八、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
九、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十、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