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保障全体建设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管处及全体参建单位。
??????? 第三条? 建管处安全办负责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 第二章? 防火组织制度
???????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防火工作由行政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对自己分管的防火工作负责,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每个部位应设防火责任者标牌,做到职责明确。
???????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适应紧急救援的需要。
??????? 第六条? 各单位应配一名专职防火监督员,负责防火日常业务工作。
??????? 第七条? 定期召开防火会议,在重要时期每月召开一次,春秋季节半月召开一次,抓好组织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防火管理制度,使防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 第八条? 在林区施工的单位,进入防火期后要严格遵守当地森林防火部门的各项规定,杜绝森林火灾。
??????? 第三章? 宣传教育
??????? 第九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消防法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时期、重要季节每月一次。强化职工的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按章操作。应在春季进行一次实际消防演练,参加人员要达到90%以上。
??????? 第十条? 各单位要每年开展一次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新上岗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 第十一条? 重要部位要设置永久性防火标志牌(板),根据季节的不同应设置临时性标语、条幅。
??????? 第四章? 职? 责
??????? 第十二条? 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 (一)认真学习消防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 (二)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防火安全工作问题,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对重点大问题进行决策。
??????? (三)协调各部门达成共识,使防火工作统一进行,逐级实行防火责任制,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 (四)对各单位进行定期评比、奖罚。
???????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部防火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对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 积极学习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宣传教育。
??????? (三)确定防火目标,将目标层层分解,结合实际制定防火制度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加以落实。
??????? (四)为使各级防火负责人切实地履行职责,要将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中,做到与生产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 (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防火职责
??????? (一)了解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区、火灾危险性、防火工作、任务和违章责任。
??????? (二)要认真学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 第五章? 记? 录
???????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设以下记录,并要按期报表。
??????? (一)防火安全会议记录。
??????? (二)使火审批记录。
??????? (三)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 (四)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
??????? (五)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 (六)防火工作情况月报表要及时上报(每月28日上报)。
??????? (七)重要部位防火档案。
??????? 第六章? 平面布局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法和消防安全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地理特点进行施工,防火部门要依照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暂设工程的平面布局、搭设材料、防火间距和消防水源等内容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基地等固定场区的建设项目,由各单位防火部门参与研究,报当地防火主管机关审批,报建管处协调部备案。
???????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布局应以施工项目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区等区域。各区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用火作业区应选在常年主风向下侧部位,与木工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距离不得小于30米。仓库所在地、材料堆放地与生活区不得小于25米,如难以达到要求,须经防火部门同意。
??????? (二)油库、变电所(配电控制室)、锅炉房、厨房不得相邻,间距不应小于100米。
??????? (三)在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消防水源,水源距各区域不得超过150米。
??????? (四)厨房等长期用火部位,必须用非燃烧材料搭设。
??????? (五)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六)各单位使用火源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用火的原则,经审批合格后,核发“火源使用许可证”,方可用火,否则按非法用火对单位处2000-5000元罚款,领导200-500元罚款。
??????? 第七章? 火? 源
??????? 第十八条?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证,并在指定地点操作。
??????? 第十九条? 五级以上风天,禁止使用易引起火灾的明火,禁止室外吸烟或明火作业。
??????? 第二十条? 禁止使用汽油、食油等易燃可燃液体点火或助燃。
??????? 第二十一条? 炉灶、烟囱不得靠近木板等可燃结构,要经常进行闷顶检查,防止滋火造成火灾。
??????? 第二十二条? 明火周围不得烘烤、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 第二十三条? 烟囱附近如有油毡纸、帐篷、柴草等可燃物或炉灶使用鼓风机时,烟囱应安装灭火罩。
??????? 第二十四条? 不得用木杆等可燃物品支撑或加固烟囱。
??????? 第二十五条? 煤、柴炉灶烧出的炉灰,必须经熄火处理后,倒至安全地点。
??????? 第八章? 电? 源
??????? 第二十六条? 电气作业人员须具有安全操作证,按章操作。安装电气工程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要求。如电线过墙应加保护管,户外配电装置应设防雨保护等。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路。
??????? 第二十七条? 装设熔断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 第二十八条? 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过载、超负荷运行。
??????? 第二十九条? 线路的敷设,应按额定容量将主线和支线
??????? 单独分开,不得主线支线混合,使线路前端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 第三十条? 电线连接必须牢固,不得采用搭接或用小木杆压紧等方式固定电线。
??????? 第三十一条? 在电控盘下面不能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不准使用碘钨灯烘烤或照明,急需使用必须向建管处协调部申报,按临时用火审批,否则视为非法用火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员工使用的电褥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否则处50-100元罚款。
??????? 第九章? 消防设施器材
???????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和灭火工具要定期检查维修,凡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必须更换和补充,确保完好使用。
??????? 第三十五条? 灭火器具必须由专人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用和损坏,如有违反处100元罚或警告。
??????? 第三十六条? 用火作业区每30平方米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木工作业区、仓库区等部位每50平方米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油库、变电所、机关办公楼等重点部位应配置5个以上灭火器。灭火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取到的位置。室外配置的灭火器材应做遮光、防雨保护,以防失效。
??????? 第十章? 防火制度
??????? 第三十七条? 油库(加油站)
??????? (一)油库应当设在地势较低的部位,以免起火时沿着躺油痕迹燃烧,扩大火灾范围。
??????? (二)储油罐严禁设在室内或用盖板掩盖的坑内,油罐应直接全部埋入地下或露天架设。掩埋油罐的上部不得再进行房屋建筑。露天油罐架设的支座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在支座下面不得搭设构造物或作其它用途。
??????? (三)油罐放油口下面,应设集油槽或挖集油坑。
??????? (四)油库(加油站)及其周围30米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如需用明火,须经防火部门同意。库内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