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充分发挥保安部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单位及其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职责作用。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
二、坚守岗位,不私自离岗、串岗,经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因工作未尽职尽责而发生火灾,追究当值该岗保安员责任。
三、消防控制室保安员应每天检查单位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运行不正常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若因玩忽职守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而导致火灾时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事故及现象,当值消防控制室保安员负主要责任。
四、巡逻保安员,若不能按规定对单位仔细彻底检查,不按规定巡查而发火灾事故,巡查保安员负玩忽职守责任。
五、单位发生火灾事故,保安员接警后而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导致事故事态扩大,当值保安员、接警保安员对此次事故负责任。
六、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责任书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保安部负责人(签字) 保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