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项职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单位财产和业主、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签字)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