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平安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各村、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者
1、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2、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对没有落实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各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安管员,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度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场所每两个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建立健全各自管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档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并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
2、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品、供电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销号。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实现事故控制目标
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校园死亡事故的视为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凡隐瞒事故不报的,经查实视为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