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层决策。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二、目标:
1、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施工隐患整改率100%。
3、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实现率100%。
4、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5、百万元产值能源消耗率比上一年度降低1%。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