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太中银铁路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状:
1、凡从事电、气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气焊作业人员上班前必须备齐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并戴好安全帽。
3、加强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分开存放管理,电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氧气瓶、乙炔气瓶、木材和易燃易爆物,电焊区必须远离临时工棚。
4、严格按照本工种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5、氧气、乙炔气瓶的装卸必须轻搬、轻放,严禁摔、掼、碰撞,使用中的氧气、乙炔气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米。
6、每日工作后,要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所有氧气、乙炔气瓶、电缆线、龙头线、输气管等工具必须交仓库保管,如需继续使用的电焊机应放到安全位置,做好防雨,防潮工作,并交付值班人员看管。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照规定处罚。
太中银铁路第六项目部 班组长:
二分部拌合站 责任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