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火灾 1.2 事故发生区域 主通风机房。 1.3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主通风机房安装有两台型号为FBCDZ-12-NO36D主通风机组成,一用一备,担负着矿井通风任务。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影响矿井通风,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整个矿井安全生产。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主要为电气或油脂火灾,发生前可能会有焦糊味、冒烟等征兆。 1.5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井下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 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 人员职责 2.3.1 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 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 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 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 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安全。 3.2.2 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火灾机组或线路供电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2.3 发生油脂火灾,使用灭火器、水、消防沙等灭火。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 注意事项 4.1 加强主通风机房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 主通风机房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 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设备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即汇报矿和救护队请求救援。 4.4 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 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 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公安、劳动部门检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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