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户县吕公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用电的正常有序,预测预防各施工环节、部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一方面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事故发生后通过有序的行动和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措施和预案。
2 范围
公司承包或关联施工的所有民用建筑工程。
3施工用电
3.1配电箱、开关箱
3.1.1危险因素:
a配电箱、开关箱无门、无锁,其他无关人员可以随意操作,无防雨措施,易导致电器淋湿出现故障,伤害作业人员。
b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容易造成电气火灾或人员伤害。
c 闸具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容易引发火灾。
d 配电箱内配电线路无标识、引出线路混乱,容易产生接线错误,引发火灾。
e 作业层配电箱、开关箱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配置,不是“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容易漏电伤人。
3.1.2采取措施:
a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时应有门,平时要加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电器开关,箱顶伸出箱体并向两边下坡,防止雨水进入箱体内。
b开关箱(末级)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漏电装置是否正常动作。
c 闸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d 配电箱内配电线路应整齐有序,走向明确,每个开关均有明确标识,引出线路有明确的颜色区分。
e 配电箱、开关箱严格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配置,末端开关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3.2 现场照明
3.2.1危险因素:
a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容易漏电伤害作业人员。
b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接零保护,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c 潮湿环境下作业及手持照明灯没有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易发生漏电伤人的事故。
d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如果安装高度低于2.4米且电源未使用安全电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2.2采取措施: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b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
c 潮湿环境下作业及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d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如果安装高度低于2.4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