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公司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处东南沿海,年年遭受台风、暴雨和八月大潮的袭击,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控制,为了便于组织抗灾抢险及各部门、项目部之间的协同作战,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避免事故扩大,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洪、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要求
a.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b.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c.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地区火灾附近约150公里的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地区将有严重影响时,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d.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应立即向项目部组长报告,由组长根据事态判断批准本预案,从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三. 汛期、台风期前准备工作
a.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在每年5月10前要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责任落实到个人。
b.公司机关、各项目部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c.各项目部在汛前加强工地排水系统的检查清理,保持排水系统合理畅通排入市政管网。
四.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a.根据事故级别的不同,发出的报警信号也不同,一般分口头通知、电话通知;
b.公司内部报警电话(0592-3118333-820)
24小时报警电话联系人 陈文福(13328721818)
郑学森(13606063073)
c.有效24小时报警电话
报警服务电话110 急救中心120 气象声讯台电话121
五.台风、暴雨到来前
5.1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报警联络组、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
5.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当台风正向我地区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地区是,主动与当地气象台联系,当确认气象台已发布台风暴雨警报时,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以文件的形式送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并指派安全管理部人员奔赴施工现场,开展台风暴雨专项安全大检查。
5.3各项目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启动项目防洪防台风预案,检查防洪防台风预案的准备情况;专项安全检查,有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