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我矿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6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主席令7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1);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10、《煤矿安全规程》
11、《煤矿救护规程》
12、《恩施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建始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建始柳林煤矿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预防为主,专兼结合。发挥企业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发生的一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被困、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类型
我矿事故的主要类型有:瓦斯、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爆破作业、触电、透水、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地质灾害等事故。
I级 :可能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可能发生 10-29人死亡、50-9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 :可能发生3-9人死亡,或者10-49人受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 :可能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都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二、危险性分析
(一)基本情况
1、建始柳林煤矿基本情况
建始柳林煤矿位于建始县龙坪乡青林沟村十组,矿区位于湖北省建始县城东,矿区公路2.3公里与209国道相接。矿区北东距巴东港86KM,交通便利;在建的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从矿区南部经过,距矿区仅有18公里。矿区地处鄂西中高山区,矿区地形北高南低,海拔标高1600米左右,区内相对高差不大。矿区东西两边分别有红珠河及东落河,由北向南绕向斜两翼泄于矿区之外,两河切割较深,矿区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柳林煤矿位于矿区中部。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性山地湿润气候。最高气温28.2摄氏度,最低气温-3摄氏度。年降雨量980-1200MM。积雪期一般在当年11月至次年2月。
矿区占有7.6267平方公里的矿产资源,可用资源6.2平方公里。本矿经重庆煤炭科技研究院检测定为低沼瓦斯矿井。矿区煤层分为三层,分别为M1、M2、M3 其可采煤层为M2、M3,该煤层赋存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煤组中,两煤层厚度0.8M。设计两煤层一个工作面同时回采,工作面采高1.45M。硫铁矿赋存于煤层底板,平均厚度0.35M,距M2煤层7M-9M,可设计煤硫、铁矿同一采区联合布置、综合开采。煤层为无烟块煤,矿区地质构造简单,褶皱、断裂不甚发育,瓦斯含量极低。开采的煤层经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测试鉴定,均为无煤尘爆炸性危险、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三类的不易自燃。矿井灾害类型简单,开采技术条件较为简单。
设计生产规模6万吨,实际生产能力为6万吨。从业人员50人。
2、建始柳林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建设情况
我矿配备辅助救护人员5人,设队长1人,技术员1人,业务上接受建始县矿山救护队指导,具体负责我矿抢险救灾工作,矿内装备有相应救护设施。
3、应急救援范围
我矿与建始县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建始县矿山救护队承担,公司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密切配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我矿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指导、协调和帮助。
(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1、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矿历年来发生的事故统计分析,顶板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是我矿最主要的事故类型;煤矿瓦斯害危害性大,容易造成群伤群亡的重大事故;还有中毒窒息、爆破作业、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地质灾害、火灾事故也有可能发生。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明细细……
(三)、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柳林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柳林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长由矿长黄自兰担任,成员:
曾祥文 陈德猛郭选国孙定疆 杨甫庭喻天东 丁尚喜 黄启铭
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根据事故发生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5)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6)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安排办公室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搞好信息收集和事故报告工作。
(二)工作机构
柳林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矿长曾祥文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承办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调度值班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4、负责向乡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煤炭局及其它相关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5、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事故续报工作,传达事故救援工作意见。
6、接收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
7、搞好专家咨询工作和请求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救援工作。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现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结合相关预案,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现场抢险、救援、保障、恢复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随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事态进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1、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煤矿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煤矿负责人任指挥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工作小组及职责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7个工作小组:现场抢救组、治安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技术指导组、灾害治理组。
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是:
(1)现场抢救组。
组长:黄自兰
成员:曾祥文 陈德猛喻天东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治安保卫组。
组长:丁尚喜
成员:杨甫庭黄启铭张祖旺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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