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面概况
1222(3)运顺掘进长度约为2400m,分东西段,每段均约1200m,掘进过程中跟顶掘进,支护形式主要采用锚梁网支护。本面13-1煤层总体呈一单斜构造,平均厚度3.6m。掘进过程中局部有断层发育。煤层倾角3°~5°,平均4°。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巷道顶板有滴淋水现象。预计13-1煤层掘进瓦斯涌出量为3~6m3/min。1222(3)运顺东西段均采用2台28kW局部通风机Ф800mm胶质风筒向迎头同时供风,并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各2台,迎头风量约570m3/min。该巷道采用综合机械化掘进施工。
该巷道处于-600m以下13-1煤层中,煤层有突出危险性。为确保安全,加强防突管理,实行了“突出区作业牌”制,并结合防治突出措施。通过现场考察和措施的合理运用,确保了安全,并达到了快速掘进的目的。
2 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措施
在1222(3)运顺掘进前,提前完善好局部通风系统,编制好防治突出措施、以及Ф159mm瓦斯抽放管路的敷设方案,同时提前在现场准备好用于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及效检的Ф42mm麻花钻杆,包括煤电钻及综合保护等设施。提前将用于施工消突钻孔的钻机及其配套设施在现场准备好。并且完善好瓦斯传感器及电缆的敷设,并制定了当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在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1防治突出的措施
2.1.1正常掘进期间
(1)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措施安全屏障的实施。在1222(3)运顺拨门前,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69条之规定在第一次执行措施时,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措施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为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了迎头浅钻孔和巷旁深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瓦斯抽放。当抽放时间大于8h后,立即进行连续效检,当钻屑量和瓦斯涌出初速度均不超限时,方允许进尺,并且每次进尺都必须预留2m的效检超前距。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实施。正常掘进期间,迎头悬挂“突出区作业牌”,并施工深、浅钻孔结合抽放瓦斯的消突措施。由于巷道沿煤层顶板掘进,抽放范围为巷道底及四周轮廓线外扩2.0m,深孔抽放为两帮轮廓线外扩6.0m。迎头浅钻孔每循环共施工16个钻孔,每组孔深30m,巷旁深孔在每隔50m施工的一组双侧钻场内施工,每组共施工2×4个钻孔,孔深为65m。
迎头浅钻孔和巷旁深孔每个钻孔施工好后,立即封孔,封孔长度均不小于6m,对封好的钻孔立即合茬进行抽放。巷旁深孔实行连续抽放;迎头浅钻孔全部施工完后,抽放时间大于8h,经连续效检指标正常,允许进尺共25m,预留5m措施距,进入下一循环迎头抽放钻孔施工。同时,为了保证迎头抽放负压不小于13kPa,只对迎头第一组钻场钻孔和迎头浅钻孔进行抽放。不进行抽放的钻场,立即用胶织袋装煤矸充填密实。
为了提高抽放效果,保持抽放管路畅通,尽可能地多抽放瓦斯,提高掘进工作面的掘进速度,考虑到人工放水器放水时间间隔较长,达不到随时放水之目的。因此,在抽放管路上专门安设了自动放水器,
能随时对管路进行放水,确保了管路的畅通。同时,在抽放管路上安设了与现场相匹配的除渣器,并对除渣器随时进行清理,排除管路的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