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车的类型和结构要求
矿车是用于斜井提升的提升容器,按结构和用途分为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人车及材料车等。它可提升煤炭、矸石,下放材料升降人员和设备等。
矿车的基本部件是车厢、车架、轮对和连接器。连接器由牵引链、插销和插销座组成,是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部件。因此,《煤矿安全规程》第412和第414条规定: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因此,矿车连接器的插销,必须有防脱落装置。使用表明,锁圈式防脱落装置效果较好。
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斜井人车的连接装置,安全系数不小于13。
矿车的车梁、碰头和连接插销,安全系数不小于6。
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批量产生时,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矿车提升的安全运行要求
(1)倾斜井巷矿车提升的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要具有足够的空间。
(2)倾斜井巷内使用矿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的规定:
①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3)斜井提升时,由于车辆在运行中易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断绳跑车、脱轨掉道和翻车等容易挤、碰和挫伤扒车和蹬钩摘挂车人员以及巷道的行人等,因此,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5)倾斜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6)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
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