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矿井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矿井发生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甲烷浓度超过爆炸下限,氧气的浓度不低于 12%,引火源的存在。因此,主要从氧气条件、 瓦斯积聚和火源 3个基本条件进行爆炸原因分析。此外,措施不落实、 管理上的漏洞也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矿井通风管理不善,违法违规进行采掘作业。主要表现为:矿井无证生产,采用独眼井,自然通风,超通风能力生产。采用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循环风,没有形成合理、 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对采空区和盲巷处理不及时,特殊地点瓦斯积聚处理方法不对,违章排放瓦斯等,留下事故隐患。存在井上下通风机不能实现“双风机、 双电源 ” 自动倒台,不按规定开停通风机现象。没有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不能按需配风,职工随意开关井下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通风设施损坏后修复不及时。有的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风筒脱节破口多,处理不及时,造成风量、 风速达不到要求,导致掘进面微风作业。
(2)矿井瓦斯检查监测制度执行不严。在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井下瓦斯检查员,造成瓦斯检查员数量不够,经常出现空班、 漏检。有的矿井瓦斯检查员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教育,无证上岗,思想觉悟与业务技术素质低,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检查汇报,甚至做假记录。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情况进行 24 h连续监控。有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合理,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随意调整探头值,使井下监测系统不能稳定运行、 准确监测数据,瓦斯超限不能断电。
(3)高突矿井瓦斯预防及抽放措施落实不到位,低瓦斯矿井对瓦斯管理不重视。部分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四位一体 ” 防突措施,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的高突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建有瓦斯抽放系统,但抽放工作没有认真开展,造成抽放效果差,抽放时间达不到要求,以至采掘作业时瓦斯时常超限。另外,有的低瓦斯矿井没有相应瓦斯防治措施及规定,或虽有措施及规定但落实不认真。统计表明,思想麻痹,管理松懈,低瓦斯矿井照样会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4)违章放炮或井下着火引发。放炮作业时,炮眼不按规定装水炮泥,甚至用煤粉等可燃物代替水炮泥装药放炮。炮眼最小抵抗线不够,或用不合格母线裸露爆破。采用不合格的炸药、 雷管违章放炮。有些矿井采空区和老巷封闭不及时,密闭管理不严,造成煤炭自燃、 火区复燃引发明火。
(5) 矿井供电系统管理不严,产生火花造成瓦斯爆炸事故。有的矿井井下照明和机电设备选型不符合规定,电气设备管理混乱,造成电气失爆或带电作业,电网回路产生杂散电流引发瓦斯爆炸事故,有时胶带摩擦起火也会引起瓦斯事故。另外,井下岩石与岩石、 岩石与金属、 金属与金属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 高分子材料产生的静电火花也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6)认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有些干部职工及瓦斯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规章制度。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职工入井携带烟火在井下抽烟,违章擅自动用电焊、 火焊,穿化纤衣服入井等。这些均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