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隅角支柱要及时回收,超前管理。每班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由带班矿领导负责安排人员对回风巷锚杆托盘等护表构件进行提前拆除。
2、上隅角回柱前打柱工必须用注液枪对回柱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回柱前后必须有瓦检员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瓦斯,回柱时必须使用铜工具,防止产生摩擦、撞击火花。
3、机尾段出煤前,必须由当班安全员对回采工作面机尾段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润湿煤体,防止机尾链条及刮煤摩擦产生火花。
4、瓦检员必须及时吊挂风障,风障必须吊挂在老塘支柱外侧且吊挂封堵严实,风障调整距离由带班矿领导确定,但不小于10米。
5、利用导风筒对上隅角进行瓦斯排放,导风筒随采随移,导风筒吊挂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切顶线与风巷煤壁上帮交汇处),导风筒的上下侧要留有通风空间,以免形成“瓦斯库”。
6、上隅角出现有悬顶现象必须及时人工放顶或采用黄泥及其它不燃性材料进行封堵,消除瓦斯积聚空间,以免形成“瓦斯库”。
7、上隅角充填封堵使用的编织袋必须是“双抗”袋(即抗静电,抗阻燃),否则严禁使用。
8、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传感器,安设的位置距离上帮、顶板、采空区切顶线各300㎜。
9、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或上隅角三角区域(体积大于0.5m3)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 m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至机尾段瓦斯浓度达到1.0%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放炮。
11、回采工作面打眼装药放炮必须使用水泡泥。
12、带班矿领导、跟班安全员负责监督、指导上隅角的充填及上隅角风障的挂设,并负责监督瓦斯传感器按规定位置吊挂。
1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牌板,由瓦检员负责填写“上隅角瓦斯管理牌板”。
14、带班矿领导、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打炮工、放炮员、值班电工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并保持一台便携仪悬挂在上隅角规定位置。
15、带班矿领导、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正常生产作业时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6、其它未提及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17、以上规定由当班带班矿领导负责组织培训,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发现未按本规定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安强煤矿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