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明、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 人员变化
(一) 新工人入矿
由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方可持证上岗。
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
(二) 借调人员
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 离岗返岗人员
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四) 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
二、 时段变化
(一) 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 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控制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 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个值班、下井。
(三) 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检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 “三工”变化
(一) 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技术科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技术科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 工序变化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 工具变化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 “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 环境变化
(一) 施工地点变化
由矿长牵头召开现场全,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队长、技术科参加活动,并形成会议纪要。技术科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队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
技术科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由队长带班作业。
(二) 地质条件变化
掘进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高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
组织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技术科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科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安检站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