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厂生产工作安排,由委外施工队清理2号炉前仓仓壁挂煤,为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措施如下:
一、技术措施:
1、清理2号炉炉前仓仓壁挂煤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由检修部负责执行。
2、检修开始工作前,委外施工队与检修部负责提前将参与检修的人员、工具、材料、消防器材配备到位。
3、作业人员进入2号炉前仓前要进行充分的通风工作。强制通风时间不小于2个小时(使用大功率轴流风机通风)或者自然通风时间不小于6个小时。通风工作完成以后可使用瓦斯检测仪进行检测或进行活物试验以确保煤仓内部无有毒有害气体,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4、在人员进入煤仓之前,燃运部必须将6号甲皮带输送机、6号乙皮带输送机2#炉上仓犁煤器抬起,办理停电手续,否则严禁进行煤仓内部检修或清理工作。
5、工作人员上、下煤仓时采用爬梯,爬梯的上端必须用牢固的固定在煤仓口上边的牢固固定件上。保险带的一端系于腰部,另一端与爬梯连接穿过,另用一根5′的新棕绳从保险带圆扣穿过后直接系于腰部,作为另一根安全绳。
6、每个工作人员下仓及升仓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安监人员详细检查棕绳及保险带,是否有损伤,是否完好、合格、带卡是否能够卡严卡实,绳套是否衔接正确,若有问题,必须立即更换。禁止从煤仓底部进入煤仓。
7、作业过程中煤仓上口必须安排一名专职人员佩戴好保险带进行把口警戒和监视上下人员绳子情况,松度不可超过0.5m,不得与煤仓入口四周摩擦,工作负责人严格检查落实到位。
8、向下吊放工具时必须捆绑牢靠,拉绳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必须做到进仓时先下工具后下人,出仓时先上人员后上工具。
9、仓内工作人员以1人为宜,清挖工具为长钎子、镐和钢锨。先下1人将人员作业站立脚底及四周活矸虚煤清理干净,与其他作业人员轮换清挖,仓内只允许留1人作业,清挖时从上往下清挖,每人1根安全绳,不可多人使用。
10、清挖工作要确保质量,煤仓仓壁、仓底的所有锈煤及其它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不留死角。清挖过程中,必须由一人专职负责观察清挖顶部仓壁四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喊话或对讲机通知仓内人员躲避或撤出。
11、进行煤仓内清理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如煤仓口下1m处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撤出人员,并及时向值长汇报。
12、燃运部、运行部必须有专人看管煤仓底部出口,防止煤仓空仓,一旦发现异常,仓内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煤仓。
13、在煤仓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规》规定的密闭容器内作业的相关规定,严禁火焊和电焊同时作业,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相关动作作业。动火作业时,要准备好灭火器和栈桥冲洗器作为消防措施。动火作业前,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检查煤仓内的瓦斯浓度,若仓口下方1m处超过0.5%时严禁动火作业。
14、清理2号炉挂煤期间,1号、2号炉运行中调整锅炉负压不低于-700pa,防止煤仓空仓造成烟气反串。
15、运行部现场负责(监护)人负责协调2号炉给煤机投煤调整情况,当作业人员清理6号甲皮带下方煤仓时,位于6号甲皮带下方的2台给煤机适量减小给煤量,防止空仓(6号乙皮带下方煤仓对照执行)。
16、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煤仓附近作业,煤仓内外严禁吸烟及明火出现,煤仓外部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煤仓内部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17、仓壁的挂煤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锅炉稳定运行为提前,清理的程度由调度室把握负责。
18、煤仓内作业要保证有充足的照明,电压低于24V的防爆灯。
二、组织措施 :责任分工:
检修现场总协调:梁秀壮;
委外作业队总负责:王仕强;
检修部现场总指挥:李志会;
检修部现场监护人:李海龙;
检修部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负责人( );
运行部现场总指挥兼监护人:毋军
燃运部现场总指挥兼监护人:范贵友;
9月14日8点班值长联系人:牛力功;
1、此项检修工作的开始与结束的全过程,只允许各部门总指挥发令,其余人员无权下达命令。
2、燃运部负责准备瓦斯监测仪器1部,便于现场瓦斯监测。
3、、运行部负责准备对讲机2部,交予委外作业负责人,便于仓内外人员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4、煤仓内进行清理、检修作业时,安全科人员要到场监督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如有动火作业,保卫部相关人员要到场监督消防措施执行情况。
5、检修过程中,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检修现场。
6、本措施施工队、调度值长处、运行部、检修部、燃运部、安全科、团委各1份,由各部门负责人向不部门相关人员宣传贯彻执行。
7、所有参加煤仓内部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8、煤仓内部作业时,作业现场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生产现场由值长统一调度,二者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