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东八石门以东为小窑破坏区,开采接近此区段煤层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坚持先探后掘。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搞好工程质量,每一次探水必须有明确的探放水天眼以及明确的避灾路线。
2、必须做好通风工作,风筒一律接至探水当头,而且必须保证最小风量在40m3/min以上。
3、在探水前,探水人员配合技术员对探水采区或工作面进行质量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整改,保证探水工作面的安全距离以及工程质量。
4、煤巷采区,要求所有天眼口以及引巷抬好楼,下水天眼口打好地箍,同时连接水天眼与对直眼间的引巷内打好挡水墙,以保证行人避灾出口安全。
5、煤巷探水采用探水钻探水。
6、探水的超前距,严格按公司和矿的探水设计作业,煤巷(引巷)探水距为14米,超前距为5米,掘进距为9米,煤巷的天眼探水距离一次为15米,超有距为5米,允许掘进距离为10米。
7、为保证探水顺利进行,矿必须指派专职的钳、电、管工人,以保证正常供风、供电以及探水钻所需的供水。
8、在煤巷探放水时,探水当头必须打好牢固的安全档。
9、当钻机固定位置后,技术人员根据探水设计要求,调准好钻杆的位置以及方向进行探水。
10、在探水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站在靠避灾路线的一侧进行打眼。
11、如经过分析,本次探水是探放小煤窑老窿水时,必须所有人员配带自救器,防止探出的水带有大量的有害气体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12、探水过程中,如发现有黄色浑蚀水或黑色的水,有时还带有明显的臭味从钻孔涌出。在钻孔时有快有慢,还有卡钻等现象时,都要钻孔已接近含水区的预兆,此时应停止作业进行检查,作好撤人的准备,如钻孔压大,或有明显突水的响声,必须将钻杆固定好,严禁移动或拨出钻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撤离。人员撤退必须从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13、如果在钻探过程中,有小煤窑废气从钻孔排出,探水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进行遥控探水,发现来水,立即停钻撤人。
14、如果发现探放水下来的水已变小,可重新安排组织人员到当头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首先必须检查通风以及瓦斯情况,只有确定瓦斯等有害气体在《规程》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本探水眼加探,是否被堵,如遇小煤窑烂巷被卡等现象,水情没有变化,撤出钻杆,根据探水设计进行第二个、第三个探水,必须严格探水设计布置以及深度控制。每个探水头必须保证3个眼。
15、在加探时,必须注意安全,探水人员尽量避开当头,严禁冒险蛮干,一切听从技术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指挥。
16、每次探水后,探水技术员必须把当班情况向矿领导汇报,并写好探水记录。
17、在探后,恢复掘进之前,矿生产科向公司各职能部室作出书面汇报,并等公司有关领导实地考察后,同意掘进,再经矿集休讨论,出具书面开工通知后,准采队方可安排作业。
18、在探后,掘进的工人师傅也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小心谨慎,防止因别的意外原因引起局部的水造成对工人的伤害,时刻准备探水、撤人。
19、在恢复工作前,队干包括技术人员必须写出业务通知单,在进班会上,必须讲明正确的防灾,以及避灾工作,尽量避开可能有水的天眼行人作业。
20、具体探水设计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