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由于+674北一21201工作面在回采中,50#架-87#架遇夹矸土,影响了采机的正常割煤,为了安全生产该段需放松动炮后才能正常回采,为确保放炮安全: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打眼
1、打眼前,工作面必须由通风科防突工效检后,在指标低于临界指标:K1值为0.5ml/g.min1/2,S值为6kg/m,方可打眼。同时施工队必须将采煤机停在工作面下出口以上10米处,并将采煤机和溜子电源闭锁,工作面禁止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2、打眼时应时刻注意煤壁及顶板状况,打眼前应敲帮问顶找掉伞檐和松动的煤矸。
3、采用单排眼布置,眼深2.4m,眼径42mm,眼距1.0m,每眼装1个管药,炮眼与煤壁的夹角为65~75°,炮眼布置在距底板以上300mm的位置上。
4、当该段煤厚增至1.0m及以上时,停止放炮采用采煤机割煤。
(二)装药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2、装药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加黄泥进行封孔,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三)放炮
1、对土包段工作面适当将溜子提高,保证最低过机高度不小于2.1m以上。同时用手镐将夹矸土打烂,割煤机过该段时必须将速度控制在1.5m/分钟,采取浅截式割矸。
2、采取以上方式均无法过构造段时,对该段采取松动爆破后再割煤推进。放炮前,施工队必须对土包段对应区域支架立柱、片阀、管缆线用皮带、笆片钎丝捆邦进行保护完好后,才能撤人放炮。
3、放炮时,必须有跟班队干现场值班,重点布置撤人警戒工作。
(1)拉炮点:设在+590m北一石门与+590m大巷岔口处新鲜风流中。
(2)避炮点:拉炮点处、+674北一石门与大巷岔口处。
(3)站岗点:拉炮点、+674北一石门与大巷岔口处的新鲜风流中。
(4)撤人范围: 21201工作面、21201机巷、21201风巷、+674北一石门、+590北一石门、21203南机巷。
4、撤人路线:一组沿21201工作面→21201工作面上出口→21201风巷→+674北一石门→站岗点。二组派两人沿工作面→21201工作面下出口→21201机巷→一人到21203南机巷内撤出所有人员,另一人到21201机巷与21203南机巷岔口处等起和上一人汇合→+590北一石门→拉炮点。
5、放炮前,施工队必须在各站岗点设置放炮警戒绳及挂正在放炮的放炮警戒牌板,并且严禁机车在放炮时通过警戒区,站岗人员必须配带红袖标,撤岗时必须由当班班长或副班长负责撤出警戒。
6、若遇瞎炮,属联线不良,可重新连线放炮;否则,严禁掏老眼或在残眼内继续加深,严禁边打眼边装药,如遇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42条执行。①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可重新连线放炮;②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的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处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处理瞎炮时,应由班组长和放炮员负责,其它人员应撤离到原站岗点以外。
三、其它严格按原《N21201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防突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