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风眼内因为粗煤、粗矸搭接造成堵塞时,先考虑用长钎能将煤、矸捅下的,用长钎捅粗煤或粗矸,将其打烂放入煤车。
2.确因煤(矸)过大不能捅下,需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⑴放炮工作由值班队长、安瓦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放炮员由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⑵必须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⑶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检测堵塞下部的瓦斯时,必须用长竹杆将瓦斯检查仪的导管送到检查点进行检查瓦斯,严禁检查人员进入堵塞地点检查瓦斯;爆破前必须洒水。
⑷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⑸每次排堵前,大巷内的存车(轻车)数量不得少于10个矿车(根据立眼内的存煤量最终确定矿车的存车数量);矿车未到位前,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立眼排堵。
⑹回风眼排堵工作由三人为一组进行:一人排堵;一人进行安全监护;另一人负责大巷装车,缺少任何一人,严禁人直接进入立眼内排堵。
3.严格按照巷道维修“十五不准”要求执行。
4.将回风眼排通后,立即对回风眼进行支护,采用双排带帽点柱进行支护,支柱间距为0.5m,支柱须靠拢煤壁且用木板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