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面基本概况
七号洞采面现已采至停采线,将进行撤面回收。因此特制定此措施,各施工班组必须遵照执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七号洞回采工作面回撤领导小组执行此措施,加强对回柱放顶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组长: 陈华贵(矿长)
副组长: 赵高福(生产矿长)、白云长(安全矿长)
成员:马永良、陈华官、马词、唐长富
三、收尾工作准备
1、撤面回柱放顶前,支柱必须保留三排,煤壁必须涮成一斜面,将浮煤清扫干净,消除片帮隐患,然后将采面刮板机撤出至地面或指定的地点放置。
2、撤出煤电钻电缆、乳化液管。
3、安全出口支护必须进行加固,浮煤、浮矸、杂物要清理干净,保证畅通无阻,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米。
4、工作面所有的支柱必须重新注液加压,对出现迎山角、退山角不合作业规程要求或歪斜的支柱必须校正。
5、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打好密柱、戗柱。
6、每隔5米打一个木垛,顶梁要求垂直并紧抵煤壁,伞檐煤不得超过50cm,局部空顶处端面距不得超过20公分。
7、准备好卸载手把、链条、拔柱器、1.5-2米长柄钩等回柱工具。
8、在七号洞口上部安装一台回柱绞车,用回柱绞车进行回柱,并安装绞车至回柱地点的声光信号。
四、通风及瓦斯管理措施
1、采面回收时采用局扇风机进行通风。启动局扇风机时,必须保证局扇风机有足够的风量吸入。
2、瓦检员要随时检测回柱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过0.8%,立即停止回柱,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加强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检测,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回柱措施
1、回柱顺序由顺山方向从上往下回撤,即从采面的上部开始向下部方向进行回收。
2、在回柱前,每一架支柱之间用直径不小于120㎜的圆木,采用走向棚进行临时支护,走向棚为一梁三柱。
3、沿走向方向上的三排同时回撤,先回戗柱、密柱,然后回基本柱。
4、回柱时必须由有经验熟练的老工人在旁边观察,发现顶板有掉渣、响声、震动激烈、支柱大幅度下沉时必须立即停止回柱,撤出人员到20米以外安全的地点,待顶板稳定后方可继续回柱。
5、支柱卸载放液时,必须用细钢绳将手把拴牢,将手把置入三用阀卸载孔内之后,人员撤到安全的地点进行远距离操作,防止顶板矸石垮落伤人。
6、在回柱时,先将绞车钢丝绳固定在支柱上,支柱卸液后用回柱绞车拉出,严禁回柱人员直接进入老塘回柱。
7、回撤下来的支柱要及时运走,不得放在身后影响撤退。
8、出现“死柱”时,不得用炮崩或金属器具敲击活柱的方式进行回柱,可采取回柱绞车或打临时柱将压柱矸石顶起等可行方式进行回柱。
9、在采用回柱绞车回柱时,必须逐根进行回收,严禁采用拉大网进行回柱。
10、在回柱工作期间,禁止进行与回柱无关的工作。
六、支柱、顶梁搬运措施
1、回撤下来的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接顶梁分别运到11104进风巷七号洞到八号洞之间的巷道两边或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禁止乱丢乱放,影响行人。
2、扛柱时必须二人扛一棵,二人使用同侧肩膀,下放时要用口令统一行动,同时下放。
七、巷道密闭措施
1、当回柱放顶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工作面七号洞口进行密闭。
2、密闭墙采用普通砖砌筑,厚48cm,掏槽深度不得小于30cm且必须掏至实地上。墙体厚度不小于500㎜,密闭墙必须用水泥抹面,上部埋设一根Φ0.6寸钢管,并用木棍塞紧作为瓦斯探测孔;底部埋设一根Φ1寸胶管作为反水孔,并用木棍塞好。
3、将密闭进行编、挂牌管理。
八、安全管理:
在回收工作过程中,必须要有矿跟班领导在现场带班指挥作业,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进行安全和瓦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现场带班领导。如遇重大安全问题时,应首先停止回撤工作,汇报回撤领导小组,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再继续进行回撤工作。
九、工作面回撤过程中的避灾路线:
1、水灾、火灾、瓦斯灾害避灾路线:工作面→11104进风巷→2340车场→四号皮带运输主斜井→地面。
未提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