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封密闭的目的:启封3层煤上山口密闭,恢复局部巷道后掘进施工。
二、启封密闭地点:3层煤上山口。
三、启封密闭的措施:
1、启封密闭前,施工单位在进风巷中安设局扇,风筒排至密闭前5米以内,并准备4节备用风筒。采用型号为FBD5/2×5.5型局部通风机对其供风,风筒直径0.4米、长10米一节。
2、启封密闭必须有施工单位区、队长现场负责指挥、当班瓦斯检查员、风筒工、启封密闭工在现场配合救护队作好密闭的启封工作,启封密闭必须由救护队和施工单位按措施执行。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
3、救护队用启封密闭的专用工具打开密闭,启封密闭后,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进入密闭内或盲巷区检查瓦斯浓度和积水等情况。
4、经探查,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由施工单位直接恢复通风,恢复通风时必须在保证正常通风的前提下;随延伸风筒通风、随进入盲巷区。瓦检员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如果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延伸风筒,撤除所有人员,按排放瓦斯进行处理。
恢复通风时,如发现棚子失效、折梁断柱严重,必须逐架恢复失效的棚子逐步恢复通风。
5、经探查,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排放瓦斯。由救护队负责接风筒和瓦斯排放工作,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1%和CO2浓度不准超过1.5%,且在全风压回风流入口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作指示报警和记录、光学瓦斯鉴定器由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监督瓦斯浓度情况,一但超限立即停止排放瓦斯,用控风器控制风流把瓦斯降到1%、CO2降到1.5%以下排放。
排放瓦斯回风流所经过的回风巷道在排放前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停电,且在能通往回风流所经过回风巷道的各路口专人设岗,严禁人员进入回风巷,没有排放瓦斯负责人的命令不准撤岗。
6、、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和瓦斯排放工作由施工单位区、队长按措施具体负责,启封密闭现场负责人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测氧仪。
7、经探查,瓦斯浓度超过3%时,暂时封闭,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直接指挥,统一安排排放瓦斯的具体工作。
8、附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